淄博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河长湖长体系的通知

 淄河长办〔2025〕2号  

 

各区县河长办,市河长办各成员单位:

按照河湖长制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市领导变动和分工情况现将调整后的市级河长、湖长体系公布如下:

一、市级总河长

马晓磊  市委书记

赵庆文  市委副书记、市长

二、市级副总河长

杨旭东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新胜  市委常委、副市长

边江风  副市长

三、市级河湖长分工及联系单位

市委书记马晓磊小清河市级河长马踏湖市级湖长;联系单位市水利局。

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庆文黄河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市财政局淄博黄河河务局配合。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旭东引黄输水明渠市级河长,新城水库、大芦湖水库市级湖长;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新胜乌河市级河长,红莲湖市级湖长;联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市委常委、副市长沙向东孝妇河、范阳河市级河长,萌山水库、淋漓湖市级湖长;联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副市长毕红卫东猪龙河市级河长,齐盛湖、玉龙湖市级湖长;联系单位市教育局。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启明沂河市级河长,田庄水库、红旗水库市级湖长;联系单位市公安局。

副市长胡晓鸿北支新河市级河长,千乘湖市级湖长;联系单位市审计局。

副市长郭庆支脉河、南水北调干渠淄博段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副市长边江风淄河市级河长,太河水库、石马水库市级湖长;联系单位市水利局。

四、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调整

根据《淄博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厅发〔2017〕20号)要求,副市长边江风担任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新胜不再担任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淄博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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