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322H/2013-201468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2-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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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7〕111号)要求,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务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我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建立“亲民”、“务实”政府,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对《信息公开条例》施行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成立了市水利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是落实了信息发布必备的办公条件,做到机构、人员及办公条件的落实。    

(二)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前提。我局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07〕67号)要求,完成了《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并于2008年3月份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已按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公开时限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救济制度等13项制度。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我局加大了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对《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讨论,对《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施行后要做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将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纳入机关年度学习培训计划,认真进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在淄博政府网站和淄博水利网站上共向社会公开了487条信息。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包括本局的简介、基本职能和各科室职责。法律依据类信息26条,包括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涉及本部门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以本部门名义指定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类信息2条,涉及淄博市水利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等内容。业务及服务类信息42条,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办理程序)及依据信息,便民服务及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结果,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等。公告公示类信息95条,主要包括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水事热线电话、举报投诉信箱、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动态信息类信息若干。同时我局还丰富了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山东水利网、淄博市政府网、淄博水利网等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我局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局虽然按照有关规定及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联动机制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二是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

为此,我局将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结合我局的重点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积极构建“信息链”,体现信息的完整性、系统性。二是进一步规范目录,梳理信息,建立制度,规范程序,畅通渠道,充分发挥淄博水利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同时加强水利部门与公众的互动,努力共建网上咨询、网上信访渠道,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有新进步,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贯穿于公文生成全过程的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