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2023047
建议人: 吴仲春等5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水利局
答复时间: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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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水利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2023047建议的答复

 

吴仲春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 , 现答复如下:

大气防治污染工作中,水利部门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此,坚持将抓大气污染防治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要求项目法人将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及措施费纳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科学制定扬尘防治方案,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措施。将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且不能及时整改或虚假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扣分。

水利工程施工中,现场规范设置施工围挡,确保围挡坚固、完好、整洁;土石方临时堆放区及时用防尘网覆盖;合理配备洒水车,根据现场及天气实际对作业区和施工道路进行洒水,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作业采用湿法作业,周边安装喷淋装置或配置雾炮进行洒水压尘;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采取必要的硬化措施并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或配备冲洗设施,做到不带泥上路;渣土运输采用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渣土运输公司的专用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施,安排专人维护并进行数据采集、存储。

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提升行动”,建立并动态更新扬尘污染管控台账,严格监督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扬尘防治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履行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应尽之责。

 

 

淄博市水利局         

2023724       

(联系单位:淄博市水利局,联系人:耿京华,联系电话:2778745

今年来,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打赢蓝天保卫战还需要做大量工作。一是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二是交通运输污染相对严重。三是扬尘污染治理难度大。四是环境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五是法律宣传还不够深入。 建议:1、扎实推进源头治理。一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要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对应当关停取缔的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对存续企业通过改造提升、重组调整等路径,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节能降耗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实现向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转型升级。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加速转型升级,抓实一批“四强”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超前布局人工智能、物联网、智慧城市“三大支线业务”,推进“四强”产业向布局集中、产品高端、产业绿色方向发展。二是加快煤炭治理。要在坚决完成煤炭压减指标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强化资金保障和投入力度,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输配网络和储气调峰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气源和电力供应。 2、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一氧化炭治理力度。要精准管控,细化“一厂一策”,通过采取更新先进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合理调整工况参数等措施,从源头减少CO排放,采用RTO、RCO等高效处理设施,积极开展末端治理,实现CO低浓度排放。要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杜绝“一刀切”,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持续保持扬尘治理高压态势,督促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严格防控拆房和道路工程扬尘污染。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规定落到实处,推动施工企业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明确渣土运输车辆地方标准和装运施工规范,为执法监管提供依据。三是加大交通运输污染治理。全面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对不适合提标改造的柴油货车尽快淘汰更新,坚决遏制重型柴油货车不按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切实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用燃料行为。逐步完善智能化机动车遥感监测体系,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强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严格管控、严厉查处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 3、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一要强化监管执法责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着力解决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协调不畅、管理粗放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落实监管和治理责任。二要提高大气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强大合力。三要不断总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果,做到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整治与服务相结合、重点监管与全面监管相结合,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