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2022121
建议人: 周鹏等5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水利局
答复时间: 2022-08-1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淄博市水利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022121号建议的答复

 

周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做好本地工程施工企业培育工作

截至2022年7月30日,在淄注册登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共20家,其中一级资质1家(山东齐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二级资质4家,其余15家为三级资质。近年来,为加快我市本地施工企业培育,重点选择信用评价较好(水利工程协会评级AA以上),且具备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进行推介,分别为淄博正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桓台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沂源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二、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

为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201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印发后,市政府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二条意见》(淄政办字〔2019〕94号),从支持企业晋升资质、鼓励企业创优夺杯、鼓励企业增产创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实行工程担保制度、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培育骨干建筑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扶持推、强化政策保障等十二个方面细化扶持措施,为本地企业创造更优经营环境。意见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市水利局将加强与住建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加大对水利施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招标投标环境不断优化

近年来,随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增加,招标投标工作不断规范,按照“能进必进”的原则,凡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工程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流程,维护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为优化招投标环境,我市积极推进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国家试点市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实时在线监管,同时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数据预警”“远程异地评标”“省市县联动监管”。2021年底,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国家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水利厅、省发改委评估,被综合评定为优秀等级。

四、合理合法推进本地企业承接工程建设

《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明确注册地在漳的国有企业全资子公司承接国有企业母公司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依法实施,即“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以不进行招标。经对接分析,需要母公司作为采购人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子公司才能承接母公司的相应的项目。为扶持我市企业发展,建议子公司资质由母公司统一注册,以承接本公司项目。 

 

                              淄博市水利局

                             2022年8月12日

一是市里优选一批工程建设公司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头部企业。二是建议市里按照鲁政办字【2019】5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将信用评价成果与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允许信用良好、具有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承接上一资质等级的工程项目,为本地企业承揽工程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