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乌河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议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1006
建议人: 王利民
主办单位: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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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王利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乌河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0年至2011年,临淄区委、区政府投资3000万元实施乌河、运粮河、齐鲁石化排洪沟综合治理工程,通过更换河水、两岸绿化美化、修葺七孔桥等措施,对乌河临淄区段20.85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后,河道防洪标准达到了20年一遇标准,乌河水质极大改善。

2013年,淄博市乌河临淄区段治理工程列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年~2015年)》,治理范围为鲁泰大道至运粮河汇入口,治理河道长度7.2公里,规划总投资2010万元(其中省以上补助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5%)。2013年4月,临淄区政府以临政发〔2013〕33号文向市政府报送关于暂缓乌河临淄区段治理工程实施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市水利部门及时积极与省水利厅对接,报请水利部进行了调整。

2014年,市环保局先后组织了两轮排污口调查工作,共发现各类入河排污口48处,在明确了污水来源、水质和水量后,对各类排污口采取“截、堵、治、关”等措施分门别类进行了治理。封堵了重点排污口40处;完成了齐都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启动了临淄区齐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实施了南杨明沟、齐鲁化工区、金岭镇、朱台镇、东召生活区污水管网截污工程;对乌河干流、运粮河、涝淄河和西边沟进行了清淤疏浚;在乌河各区县出境断面段处安装3台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河流水质24小时监控。2017年,临淄区还实施了金陵1#沟、2#沟、3#沟、金陵西边沟清淤工程,封堵辛店矮槐村乌河直排口并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促进了乌河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

下一步,市水利部门将加强与临淄区委、区政府联系沟通,按照淄博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结合全市水利规划和治理任务,加大对上政策资金争取力度,指导临淄区水务部门积极推进乌河综合治理。

关于实施乌河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