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孝妇河治理并加快发展淄河水源保护地经济的建议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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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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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庆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孝妇河治理并加快发展淄河水源保护地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博山区孝妇河治理资金问题

(一)孝妇河综合治理情况

1.孝妇河综合治理:2003年,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孝妇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由市水利部门牵头编制完成了《淄博市孝妇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属地治理、分期实施”的原则,分三期实施了孝妇河示范段工程、疏通工程和改造提升工程,累计治理河道总长69公里,完成投资8.4亿元,孝妇河中上游河道基本达到了设计防洪标准。其中博山区神头桥以下河段全线进行了治理。

2.国家规划内中小河流治理:2011年以来,我市博山区、淄川区、周村区、桓台县4个孝妇河治理项目列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其中博山区实施了孝妇河上游博山段治理工程,对神头桥上游岳阳河、白杨河两条支流重点河段进行了治理,总投资292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02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92万元。

3.孝妇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2015年,市委、市政府启动孝妇河流域“治用保”水污染综合治理,决定用两年半时间,投资15亿元,实施全流域系统综合治理,将其打造成山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示范河流。目前,孝妇河水污染治理工程已完成投资11亿元,主要实施了6大类46项工程,包括完成了40处工业点源治理工程,搬迁企业120家,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流域污水处理能力33万吨/日,对7座污水处理厂实施了提标改造,配套污水管网60公里,封堵入河排污口239个,建设人工湿地15处,治理河道65公里。2017年,将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处理厂配套潜流湿地工程,进一步改善入河水质,确保9月底孝妇河全流域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标准。

(二)博山区孝妇河治理资金问题解决途径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孝妇河流域“治用保”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5号),确定孝妇河沿线各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孝妇河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在资金筹措方面,提出要创新思路,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市、区财政及城市资产运营公司要采取市场化运作、融资租赁、财政资金倾斜等多种方式提供资金保障。博山区政府正在积极探索PPP模式破解孝妇河治理资金问题,目前正在与天津北方创业控股集团洽谈PPP合作项目,7月14日~15日组织了“北创控股携专家院士走进博山”活动,包括两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多名专家及北创控股团队来博山考察。

二、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扶持情况

2012年12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大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决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编制了《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13~2020年)》,修订了《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出台了《关于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实行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淄政发〔2013〕10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十万农户脱贫奔康与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产业项目扶持政策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35号),加大了有关政策倾斜和对上争取力度,有力推进了保护区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

一是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16年累计下达财政转移资金1.95亿元。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1089万元,并单独安排博山区困难区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000万元;安排工资性转移支付5642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2550万元,帮助博山区兑现落实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和弥补历史工资政策缺口,两项转移支付占全市分配区县转移支付的26.76%,目前博山区工资待遇水平已与市级基本拉平;下达节能环保专项转移支付7415万元,专项用于博山区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

二是调整完善财政体制。考虑到博山区历史包袱相对较重,财政在保障运转、落实民生政策方面还面临较大压力,对博山区给予倾斜照顾。增量财力上缴方面,对博山区因省财政体制调整减少的财力,3年内给予等额补助,增加了博山区可统筹财力;体制上解方面,对博山区的体制上解递增比例在降低1.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实行6年内暂不递增政策,2013~2017年累计增加博山区财力1.64亿元,平均每年增加博山区财力3280万元。

三是加大专项资金倾斜力度。结合博山区实际,专业性地策划对上争取项目,同时市级在安排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现代农业、地方政府债券等专项资金和项目方面加大对博山区的倾斜力度,推进了重点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了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市对博山区专项补助4.23亿元,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占博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69%。博山区在享受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5100万元和独立工矿区补助资金803万元的基础上,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资金360万元。

四是加大生态补偿及水利、环保设施投入。2013年以来,累计落实市级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5500万元,扶持当地绿色产业、生态旅游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近4年来,争取各类中央、省补助水利建设项目16个,包括河道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坡耕地治理、农田水利建设、灌区改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等,总投资1.55亿元,其中省以上资金8230万元,占总投资的53%;争取国家和省级环保资金3047万元,用于支持太河水库流域生活垃圾转运及生态水系、湿地建设。

三、下一步打算

1.孝妇河治理是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资金需求大,应创新投入机制,在加大财政投资的同时,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资产收购、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工程建设。

2.《关于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实行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建议结合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情况,论证制定新的补偿机制。

关于支持孝妇河治理并加快发展淄河水源保护地经济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