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水利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共2件)整改复核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322H/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水利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共2件)整改复核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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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水利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共2件)整改复核公示

 

现将整改复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月    24日到4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予以反馈。

受理部门:淄博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33-2771322

 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X2SD202109230183)整改复核情况:

(一)整改任务内容:

市水利局对桓台县人民政府报送的受理编号X2SD202109230183关于反映“桓台县荆家镇孝妇河荆一村、荆二村段河道垃圾、死禽漂浮,河流污染严重。”的信访办理报告进行了现场实地复核。整改后,经现场检查,该段河道未发现垃圾、死禽漂浮现象。

(二)整改目标:

 确保河道内无垃圾,死禽漂浮,河道管理员定期对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整改措施:

市水利局督促桓台县人民政府落实好河长制湖长制的各项规定,加强对该段河道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二、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编号0417015)整改复核情况:

(一)整改任务内容:

市水利局对桓台县人民政府报送的受理编号0417015关于反映“桓台县荆家镇孝妇河荆一村、荆二村段河道垃圾、死禽漂浮,气味刺鼻,河道两侧无绿化且无管理员,影响环境,要求治理。”的信访办理报告进行了现场实地复核。整改后,经现场检查,该段河道未发现垃圾、死禽漂浮现象,河道管理员定期对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整改目标:

 确保河道内无垃圾,死禽漂浮,河道管理员定期对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整改措施:

市水利局督促桓台县人民政府落实好河长制湖长制的各项规定,加强对该段河道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