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创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持续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322H/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创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持续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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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创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持续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的通知

淄水规建〔2022〕15号

 

各区县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萌山水库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对〈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根据省水利厅、省公共资源建议中心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探索招标计划提前发布

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统一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由招标人登陆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填报确认后同步推送至省公共交易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系统“招标计划”版块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大厅”版块,招标人无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复发布。

二、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流程

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在发布水利工程招标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时,可同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三、鼓励中标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

鼓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签订和变更中标合同,并及时公布中标合同履行情况。

四、推动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

加大信用结果应用力度,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及动态评价结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实践。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督促市场主体规范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行为。对信用评价结果良好(A级以上)的企业,鼓励招标人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对信用等级AAA的投标企业,鼓励招标人按照至少50%的比例减免投标保证金。

五、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试点

在巩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选取部分项目,积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水利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淄博市水利局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