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 项目附属水气暖接入服务实施意见(试行)》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322H/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 项目附属水气暖接入服务实施意见(试行)》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30
  • 字号:
  • |
  • 打印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昌湖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水电气暖接入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水利局

                          2021年7月30日

 

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附属水气暖入工程服务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供水设施接入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政府《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20〕3号)和《淄博市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淄建改办〔2020〕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本意见所指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与《淄博市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淄建改办〔2020〕8号以最新文件为准)确定范围一致具体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为准

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附属水气暖接入工程分为小型水气暖接入工程和小型以上水气暖接入工程两种类型。其中小型水气暖接入工程服务范围如下:

供水接入管道口径DN150及以下或水表直径DN50及以下,管线长度不大于150米

供气接入管道口径 DN160 及以下、需求压力不大于0.4MPa、管线长度不大于 200 米。

供暖接入管道一次管网口径 DN100 及以下、管线长度不大于 150 米、申请供热面积不大于 3000 平方米。

三、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小型水气暖工程接入的,实施水气暖接入”服务

1、零上门水气暖企业安排“客户代表”(或“服务管家”)全程上门服务,建设项目主体(水气暖用户)无需到水气暖企业办理手续;

2、零环节:取消水气暖报装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建设项目主体(水气暖用户)报装即接入,实现用户零环节无感接入。

3、零审批:根据《淄博市推进水电气暖信联合报装接入工作方案》(淄建改办202114)要求,水气暖外线接入工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不需办理规划许可、占道施工、占路挖掘、占用绿地、树木迁移、施工许可等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涉及占用挖掘普通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的除外;涉及古树名木迁移除外)

4、零收费水气暖接入工程由水气暖企业投资建设,不得向项目主体(水气暖用户)收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包含拖管施工)、材料、设备等费用。

5、零耗时:水气暖企业通过数据部门推送土地买卖、项目立项等数据,提前进行查勘、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具备通水通气通暖条件时,即可挂表通水通气通暖,实现用水用气用暖零耗时。

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小型以上水气暖工程接入的实施联合报装、联合审批”服务

1、联合报装: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水电气暖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实施细则的通知》(淄建发〔2021〕122号)要求,在政府政务大厅划定水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专区”,在城区范围内设置水气暖等企业共享菅业网点,为用户提供“套餐式”、“点单式”水气暖接入服务。水气暖企业共享报装信息、联合查勘现场、共享方案设计、协同施工、联合验收。

2、联合审批:根据《淄博市推进水电气暖信联合报装接入工作方案》(淄建改办202114)要求,水气暖外线工程涉及规划许可、占道施工、占路挖掘(不含普通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占用绿地、树木迁移(不含古树名木迁移)、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由行政审批部门牵头负责,合并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做到一窗受理、联合勘踏、并联办理、限时完成、统一出件。需要勘验现场的,由行政审批部门牵头,实行联合勘验,全流程审批时限控制在2个工作日完成(需要专家审查和涉及高速公路的,专家审查及意见等不计入审批时限);不需要勘验现场的,全流程审批时限控制在1个工作日完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