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提供主动靠前用水服务创新突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322H/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提供主动靠前用水服务创新突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 字号:
  • |
  • 打印

各区县水利局,高新区建设局,市水务集团,各区县供水企业

现将《提供主动靠前用水服务创新突破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淄博市水利局

                                 2021年6月25日

 

提供主动靠前用水服务创新突破实施细则(试行)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营商环境改革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缩全市企业用户获得用水时间,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淄博市实施“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对标国内先行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提前办理用水报装手续

1、住宅小区项目的用水报装手续办理提前到建筑设计阶段,用水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进行设计,在工程施工阶段同步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2、新建项目在施工许可证下发前,即可办理用水报装手续,项目开工后,实现供水管线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

二、加强数据共享,提供主动靠前服务

市局已与大数据管理部门制定用水报装数据共享实施方案,向全市供水企业推送土地买卖、企业开办、项目立项、项目施工证发放等信息,供水企业在获得有关信息后,要根据信息内容,提前介入,提供主动服务。

1、共享土地买卖信息。市大数据局将土地买卖信息(包括地块位置、地块所在辖区、地块面积、地块用途、竞得人、联系方式、成交日期等)推送给供水企业,供水企业要主动对接客户,进行用水预登记和供水方案设计,在该地块建设市政道路时,铺设市政供水管线及过路管。

2、共享企业开办信息。市大数据局将企业开办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行政区划、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企业成立日期等)推送给供水企业,供水企业通过获得信息后,主动对接客户,进行用水预登记和企业用水需求调查,确定是否对现有供水设施进行改造。

3、共享项目立项信息。市大数据局将项目立项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位置、项目主要内容、联系方式等)推送给供水企业,供水企业通过获得信息后,主动对接客户,进行用水预登记和供水方案制定,铺设市政供水管线及过路管。

4、共享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市大数据局向供水企业推送项目设计图纸,供水企业在接水过程中,项目建设方无需再次提供图纸资料。

5、共享新建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信息。市大数据局将新建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信息(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地址区划、建设规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合同工期、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推送给供水企业,供水企业根据共享的设计图纸进行项目红线外供水工程设计、审批手续办理和供水管道施工,并将供水管线铺设至项目建设红线处或用户制定位置,并完成水表井施工。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具备通水条件后,可直接挂表通水,将获得用水耗时压缩到最小

通过加强数据共享,供水企业要在用户办理用水报装前,主动提前介入用水报装服务。在新建项目施工证发放前,进行用水预登记、方案设计和市政管道施工;在新建项目施工证发放后到竣工前的项目施工阶段,进行供水工程设计、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和红线外供水管道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具备接水条件后,即可上门办理用水报装申请,安装水表通水,压缩获得用水时间,提高用户获得用水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