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2021年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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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2-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水利局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2021年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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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创先争优,狠抓工作落实,坚持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系统治理和生态赋能,河湖长制工作“名实效能”进一步彰显。

一、坚持高位推动,工作责任更加实化细化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印发淄博市第7号总河长令,年内组织召开两次市总河长会议,聚力推动年度6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坚持规划先行,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印发实施《淄博市河湖长制建设“十四五”规划》。二是压实河长履职。按照市总河长的批示要求,抓实河长巡河巡湖,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查河湖9.76万次,解决突出问题1727个,河湖安澜度汛。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印发实施《淄博市河长制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和《淄博市河湖长制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全面建立河湖长制述职评议制度“生态河湖”纳入市对各区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了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

二、坚持齐抓共管,河湖水事更趋规范有序

一是河湖管理底图红线更加精准。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完成全市478条(个)河湖的“一河(湖)一策”修编,并据此校核河湖管理范围矢量数据。二是智慧监管更加高效。加快“一网统管”建设,全面整合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等信息资源,完成“智慧水利”一体化平台搭建。其中,主汛期前,率先实现防汛工作“一平台调度和展示”,孝妇河作为淄博“母亲河”率先实现全流域“可视化”管理,为河湖安澜和健康运行提供了有力信息化支撑。依托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设立河管员巡河覆盖率智能考核模块,实现河管员巡河覆盖实时监控。三是社会参与更加自觉。全面建立市及区县两级河湖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并“齐点淄博”和市电视台开设河湖长制专栏,原则上一周播放一期,在坦诚展示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鼓励群众举报涉河湖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市内各公益组织积极参与河湖管护。四是河湖清违清障更加严密。坚持清存量、控增量,分步开展河湖问题集中整治。目前,共核实、整改河湖违法违规问题1818个,清理非法占用岸线117.8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5716吨、拆除违章建筑6.3万平方米、清除非法林地2.5万平方米,保持河湖问题“动态清零”。

三、坚持系统治理,“八水统筹、水润淄博”全面实施

坚持水岸同治、区域共治,印发了《淄博市“十四五”期间和2021年度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方案》,一体推进引客水、蓄雨水、抓节水、保供水、治污水、用中水、防洪水、排涝水“八水统筹,水润淄博”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2021年度实施重大项目86个,完成投资65.3亿元。是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2座,实施48家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新建、改造城市雨污水管网78公里,完成了21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10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中心城区生态调水2400万立方米。二是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深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取用水专项整治整改提升,按照省部署整改完成263个非农及大中型灌区取用水问题。向省提报了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需调水量,启动了新区水厂、引黄供水新石复线、中心城区新建及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完成了382个村农村供水提质工程、高青县支脉河拦蓄、引黄灌区节水、高新区科学城片区中水回用等工程建设任务。三是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完成了小清河及孝妇河、淄河等骨干河道治理剩余建设任务,实施了沂河沂源段、东猪龙河东西支、乌河临淄段等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262.5公里;完成了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12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及165座小水库雷达式水位计安装、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年度建设任务,实现了安全度汛。四是提升水生态保护修复能力。实施孝妇河生态修复(孝妇河文化休闲生态观光带)、中心城区生态水系配套工程及涝淄河、漫泗河、周村水库等生态河湖整治修复工程,新建人工湿地5000亩,完成山体绿化面积3万亩、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4.5万亩,治理和改善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新增蓄水保水能力5000万立方米。

四、坚持生态赋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推进

聚力打造南部沂源县“有河有水”示范样板、中部孝妇河文化休闲生态观光带、北部区域秀美河湖生态示范区和主城区“清水润城”精品典范,加快“拥河发展”,全面助力“五好”城市建设。一是加快推动“有河有水”。完善主城区“清水润城”,印发《中心城区河道“有河有水”实施方案》,向玉龙河、新区景观河、新区防洪河、涝淄河、孝妇河湿地公园等具备条件的河湖进行常态化调水补水,并以沂河、孝妇河、小清河、东猪龙河、乌河、范阳河6条河流以及马踏湖1个湖泊开展生态流量试点。二是着力提升河湖水质。加快全市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1103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3512个入河排水口全部完成“一口一牌一码”建立工作,1—10月,我市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在全省排名第一,19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稳步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启动实施美丽幸福河湖“三年全覆盖”行动,制定2021—2023年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方案,2021年完成123条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其中14条创建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

五、下一步打算

2022年,中共淄博市水利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为目标,八水统筹,水润淄博”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为载体,全面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提供安全水资源、良好水生态、宜居水环境保障。

一是突出抓好现代水网建设对照省现代水网项目分类,我局提前会同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对我市项目进行了研讨,重点明确2022年、2023年计划实施的项目,计划策划实施防洪提升、供水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数字水利等4大类40个项目,匡算投资77亿元,其中2022年实施23个项目、投资42亿元。下步,将就核准实施的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级清单并落地实施。

二是认真推进“一河(湖)一策”综合整治方案落实。结合推动《淄博市河湖长制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地,以全市478条(个)河湖“一河(湖)一策”综合整治方案为抓手,认真制定“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将“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到月,督促各级河湖长和河湖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快推进河湖综合整治、水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

三是稳步推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严格按照《山东省美丽幸福河湖达标基准》和《山东省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要求,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2022年度全市9条(个)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22年度全市165条(个)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

四是统筹做好“八水统筹,水润淄博”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按照《淄博市“十四五”期间和2021年度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制定2022年“四大能力提升行动”的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导考核,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是着力抓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全面排查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河道行洪安全。2022年4月20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2022年11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部清理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