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23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分配意见(一)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322H/2023-54091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水利局

2023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分配意见(一)

发布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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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3〕14号)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就2023 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水利救灾资金)提出如下分配意见:

根据2022年各区县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数据汇集平台上报的洪涝灾情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项目情况,资金分配意见为:淄川区60万元。主要用于淄川区太河镇淄河流域支流河道及行洪沟水毁修复、西河镇田庄支流水毁修复、开发区张相湖水闸水毁修复、昆仑镇水毁修复、将军路街道水毁修复工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