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淄水党【2023】59号 

 

市委、市政府:

今年以来,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市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在夯实水利法治基础上下功夫,法治保障更加坚实

1.紧抓法规制度建设,突显立法工作成效。开展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淄博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打包修改了《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并对《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开展废旧立新工作。《淄博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于2023年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3年4月1日正式施行;开展了《淄博市引黄供水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并根据《行政复议法》清理工作要求,开展规章修改。

2.细抓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开展了黄河流域保护、行政复议法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其中,废止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淄博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新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淄博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

3.严抓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筑牢法治底线思维。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共同推进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2023年完成各类合法性审查10余次,防范了法律风险,促进了水利依法行政。二是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文件开展清理确保不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2023年完成各类公平竞争审查7次。

(二)在规范水利执法建设上下功夫,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1.持续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制发了《淄博市水利局水事违法线索移交制度》,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实效性。目前,受理移交违法行为线索3件。二是联合印发了《淄博市取用排水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规范》,建立审管互动、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打击非法取水用水和排水行为。三是制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淄博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开展全市水资源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出动检查人员3900余人次,执法车辆950余车次,完成1559家企业检查工作,发现问题172个,完成整改146个,立案查处28起、办结24起,32.2万元行政处罚款已收缴入库。二是加大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完成水资源领域执法检查88次,水域、水工程和水旱灾害防御领域巡查检查76次,城乡供水、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领域和水文监测领域巡查检查64次,巡查河道240余公里、水域面积13余平方公里,监管对象228个,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

3.落实“三项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3年落实行政处罚案件7件、行政检查329次,全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7件,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件。

4.强化执法协作和监督指导。一是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查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二是联合开展河湖安全保护、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黄河流域河湖管理等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共排查问题线索50个,其中立案查处32起。三是常态化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联合司法局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共发现10个方面30余类问题,并反馈整改落实。四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3年新申领执法证件4人,两年年审8人,注销执法证件3人。

5.不断加强非强制执法参与行政管理。推行非强制执法方式在水行政执法中的运用,主要是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执法手段,2023年开展行政指导25次。

(三)在深化水利普法宣传上下功夫,法治意识更加浓厚

1.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一是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2023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研究推进法治建设1次。二是组织法制科室及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1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及旁听庭审1次。

2.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深化普法宣传力度。制定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明确了年度普法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市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4万份。组织开展了水利系统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全市水利系统2000余人参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将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和政策培训列入年度计划和考核目标,将学法普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制定了《中共淄博市水利局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民法典》《公务员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党组会学习研究推进法治建设1次,开展领导干部专题述法1次,邀请专家为市水利系统领导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不断健全水法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淄博市水土保持条例》《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淄博市引黄供水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立法修订工作,力争2024年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全市水行政执法体系,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

(二)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一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市管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体现法治建设内容。二是不断完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提高审查能力水平,严格落实审查程序,守好底线红线不动摇。三是全面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覆盖面。

(三)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用好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保持对水事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多渠道、多形式组织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部门联合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四)持续做好水利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契机,创新形式,不断加强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不断提升水利普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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