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水利局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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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1322H/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水利局 |
淄博市水利局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府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淄司〔2019〕23号)及各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计3部。其中,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件,具体为《淄博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10〕112号),没有临近有效期。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具体为《淄博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淄水经管〔2018〕11号)《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水〔2020〕3号),没有临近有效期。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鲁政发〔2021〕7号),对照宣告失效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逐一对以此为依据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梳理,无需要清理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