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322H/2026-556437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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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水利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邮编:255020,电话:0533-2772607,邮箱:slwlxxgk078@zb.shandong.cn)。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水利局门户网站(sl.zibo.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淄博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聚焦水安全保障、行业监督、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工作,在部门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3条,其中文件13件,解读材料9。强化公众意见征集工作,及时对拟出台的部门规章、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开展意见征集和公示,意见征集情况同步向社会公示。组织“‘八水统筹,水润淄博’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防汛抗旱”等新闻发布会4场,其中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席3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对标《淄博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健全依申请公开流程,主动靠前与申请人沟通,精准把握信息需求,提升答复针对性,并在法定时限内规范回应。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含去年结转1件),已办结答复15件,2件(同一申请人)结转下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工作机制,将审查流程嵌入公文运转全链条,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对政策文件历史沿革进行梳理,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全年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3件规范性文件均标注有效性并集中公开。动态优化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信息管理可溯可查、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含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确保各公开栏目动态更新、内容及时准确,并结合政务公开新要求和工作实际,对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进行微调优化。为部门网站注册中文政务域名,提高了网站的权威性、可信度和认知度。持续强化“淄博水利”微信公众号建设,聚焦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常态化公开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汛情等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和时效性。

(五)加强监督保障情况锚定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强化组织保障体系,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运行机制。制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相关责任科室和工作标准。实行“分级培训”办法,既组织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又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专题培训,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策解读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政策解读材料多以文字说明为主,图解、视频等可视化解读形式运用较少。“应解读尽解读”的要求未完全落实到位,个别文件存在解读滞后情况。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多角度多形式加以改进,本年度制作解读材料9篇,其中图片解读1篇,专家解读1篇,媒体解读1篇,后续将持续扩大可视化解读占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2025年未对依申请公开办件收取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上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制定《淄博市水利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圆满完成年度主动公开各项工作目标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5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政协委员提案4。构建“接收-分办-沟通-办理-审核-复文-征询”全流程闭环机制,坚持把对话沟通融入办理工作全过程,确保办理工作规范、务实、高效。

(四)工作创新情况。针对专业性强、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申请,推行“快速登记-精准分办-分类整理-严格审核-规范答复”全流程工作模式。局办公室第一时间登记办,业务科室对申请数据信息分类整理,提升信息可用性在法定时限内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规范答复并加强沟通、释法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