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322H/2025-549974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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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水利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邮编:255020,电话:0533-2772607,邮箱:slwlxxgk078@zb.shandong.cn)。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水利局门户网站(sl.zibo.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博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水利领域重点工作,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聚焦服务“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推动市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4年,市水利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主动公开部门文件32件(含1件重大行政决策),围绕安全生产、河湖管理、重大项目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43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改进解读方式,通过专家解读、媒体解读、图片解读等形式,发布解读材料11篇。通过上线12345热线、在线访谈形式,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参加“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等新闻发布会5场。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络,做好解疑释惑。

(三)政府信息管理。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填写政务公开事项审批表,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保密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签字把关并做好存档,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梳理本单位起草的现行有效的规章和法规,明确公开时限、方式、渠道等要素,对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重新梳理核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优化部门网站和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落实政务新媒体清理“瘦身”要求,2024年7月关停并注销“淄博水利”新浪微博、头条号,聚力微信公众号建设,打造政务公开新阵地,2024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425条,其中政策解读3篇。

(五)加强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机构信息。制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开展业务培训会,传达省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培训会议精神,结合专家授课内容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再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对应解读的文件定位不准,个别政策解读材料未能第一时间发布。个别政府文件公开格式需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需根据水利工作实际进行动态完善。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加强文件审签流程控制,在印发方案类、实施类文件时,解读材料与正式文件同步审签、发布。二是对本年度已发布文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做到格式和公开时限符合要求。三是编制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时调整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未对依申请公开办件收取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上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制定《淄博市水利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我局重点公开工作30项,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科室、单位,较好的完成各项主动公开任务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市水利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我局强化职责担当,紧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意见建议核心要义,充分沟通对接,所承办建议、提案全部规范办理完毕。

(四)工作创新情况。将供水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指导市供水企业对信息公开指标进行量化。线上线下齐发力,扩展了供水服务信息的公开渠道,全天候提供用水咨询、供水故障报修和投诉等服务。加强内容建设,对公众关心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对供水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栏目内容的有效性和公开时效性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