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淄博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公布局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水利局
发文字号
淄水党〔2022〕31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61322H/2022-5235742
成文日期
2022-04-14
发文日期
2022-04-1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淄博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公布局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淄水党〔2022〕31号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直属机关党委:
现将市水利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一、局领导同志分工
于亦恩(党组书记、局长,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主持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全面工作;对市水利系统的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负总责,是局党组落实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城乡供水科及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仇道华(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牵头市水利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政务、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群团、河湖长制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团委及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协助于亦恩同志分管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联系桓台县。
王强(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对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的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负总责,是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牵头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源地保护、调水管理、水土保持、水利移民工作;联系临淄区。
张罡(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牵头水利发展规划及水利基本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安全生产、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分管规划建设科、行业监督管理科(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联系淄川区。
蒋卫霞(二级调研员),牵头城市供水、农村水利工作;协助于亦恩同志分管城乡供水科;联系市水务集团、博山区。
伊书霞(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牵头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水行政执法、扫黑除恶、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水政与行政许可科及市太河水库管理中心、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联系高青县。
霍文松(四级调研员),协助仇道华同志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团委;联系沂源县。
刘功杰(四级调研员),挂职中共淄川区委常委。
朱庆农(四级调研员),协助张罡同志分管水利安全生产、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联系张店区、经开区。
贾希征(四级调研员),牵头督查、考核工作;协助仇道华同志分管办公室;联系高新区。
周世超(总工程师),牵头水利技术审核把关工作;协助张罡同志分管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联系周村区、文昌湖区。
各位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领导同志工作补位制度
为保障局领导成员外出执行公务、学习培训、参加会议和活动、请假和休假等情况下的工作正常运转,实行工作补位制度如下:
1. 于亦恩同志外出执行公务、学习培训、参加会议和活动、请假和休假等情况下,由仇道华同志补位代其主持工作。
2. 仇道华同志与霍文松同志补位工作,王强同志与张罡同志补位工作,蒋卫霞同志与伊书霞同志补位工作。
3. 工作补位的局领导同志无特殊情况,不得同时外出学习培训、请假和休假。在实际工作中,如果补位工作的局领导同志同时外出,其负责的工作由在局机关主持工作的领导同志代管。
中共淄博市水利局党组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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