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利局
  • 基本信息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直属单位
  • 信访受理渠道
  1. 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 ,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3-2772607
    通信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十号淄博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十号
    传真电话: 0533-2776586
    邮政编码: 255020
    E-mail: slwlxxgk078@zb.shandong.cn
  2. 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水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水利政策,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

    2.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对水利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市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跨区县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指导开展全市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4.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质实施监测,负责发布水资源公报。

    5.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6.负责水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跨区县的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调处市际间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利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政监察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县、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引黄供水工程、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

    10.负责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城乡供水行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

    11.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工作;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接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监督实施,协调监督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承担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15.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6.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 领导分工
    • 姓名:于亦恩
    •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 分工:主持市水利局、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全面工作;对市水利系统的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负总责,是局党组落实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
    • 简历:于亦恩,男,汉族,1969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姓名:张罡
    •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
    • 分工:负责水利规划建设、工程运行管理(含南水北调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行业监督管理、水利安全生产、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分管规划建设科、行业监督管理科(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 简历:张罡,男,汉族,1966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
    • 姓名:何玉金
    •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负责城乡供水、农村水利、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城乡供水科、市太河水库管理中心,协助于亦恩同志分管财务审计科。
    • 简历:何玉金,男,汉族,1973年7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 姓名:贾希征
    •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负责综合政务、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水行政执法、扫黑除恶、涉水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考核及涉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管办公室、水政与行政许可科、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协助于亦恩同志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 简历:贾希征,男,汉族,1971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
  4. 内设机构
    名称:办公室
    负责人:
    魏文涛
    电话:
    0533-2770108
    职责: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值班、信访、信息、宣传、督查、调研、会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应急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及业务工作考核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名称:组织人事科
    负责人:
    杜盼
    电话:
    0533-2778712
    职责: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考核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水利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科技创新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名称: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
    文天军
    电话:
    0533-2775019
    职责:
    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市级水利资金以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协调落实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名称:规划建设科
    负责人:
    耿京华
    电话:
    0533-2778745
    职责: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审核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提出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市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县、跨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
    名称:城乡供水科
    负责人:
    俞震
    电话:
    0533-2778734
    职责:
    指导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城乡供水行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供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
    名称:水政与行政许可科
    负责人:
    孙希江
    电话:
    0533-2778795
    职责:
    负责组织起草水利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政策;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跨区县的水事纠纷,监督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水利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有关制度、程序等,指导全市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名称:行业监督管理科(挂水利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刘成
    电话:
    0533-2770867
    职责:
    负责监督指导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南水北调和引黄供水及其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湖长制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名称:机关党委
    负责人:
    王慧
    电话:
    0533-2778712
    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5. 直属单位
    名称:淄博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 邮编 255020
    联系方式:0533-2211795
    职责:
    淄博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加挂淄博市水资源管理与节约用水服务中心、淄博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牌子,为市水利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移民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配置,指导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用水、用水统计、节水宣传等节约用水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市级管理的取用水户水资源税水量核定和污水处理费代征服务工作,负责水资源规划编制、法规制定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落实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具体组织实施,承担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相关职能,做好水利科技文化和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
    名称:淄博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福源汇小区北路西行300米
    联系方式:0533-5203006
    职责:
    淄博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由淄博市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和淄博市孝妇河综合服务中心于2021年1月合并成立。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淄博市河湖管理委员会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成员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指导下级河湖长制办事机构开展工作。承担流域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及评估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技术保障,承担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化制定工作,受委托承担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履行项目法人相关职责,承担骨干河道重点水利项目和跨区县重要水利工程的前期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孝妇河、小清河流域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小清河、孝妇河、范阳河干流涉河事项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孝妇河、范阳河干流沿河区、县工程管理的检查评价工作,承担小清河淄博段市管水闸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堤防工程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河湖信息化重大项目的技术支撑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系统及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中心城区水系生态用水总体调度,协调调度孝妇河、范阳河上下游拦蓄水及引水工程,实施调水统一管理,开展常态化生态调水。承担孝妇河湿地公园的运行管理和公园可利用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园区规划、改造提升工作,承担孝妇河湿地公园保护、利用、科普、教育、宣传等公益性服务工作。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中心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下册村 邮编255178
    联系方式:0533-5080050
    职责:
    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中心 ,为市水利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太河水库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度汛措施,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充分发挥灌区节水灌溉功能,做好抗旱减灾工作,负责水库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的建设管理,加 强水库工程建筑物、设施的监测、养护和维修,做好水库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运行工作,做好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张店、淄川、临淄三区部分生活原水供给运行管理工作,协 助推进太河水库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
  6. 信访受理渠道
    接访地点:淄博市水利局
    投诉电话:0533-2772607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局办公室
    网络信访渠道:http://wsxf.xfj.shandong.gov.cn/370300/web/index
    信访事项查询方式:http://wsxf.xfj.shandong.gov.cn/370300/web/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