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水利建设系统“质量月”典型经验 (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管理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22-09-27 14:28:49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几年,水利行业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各类稽查、监督检查、审计较多,桓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从工程前期-施工过程-验收过程等方面, 梳理汇总了项目法人管理方面常见问题,供大家探讨交流。

一、前期工作

(一)项目法人组建及职责

1.机构组建:需县级以上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专家提过)。项目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等要明确到人,要附有机构框架图。

2.职责: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要明确职责分工。

3.履职能力:项目法人单位是独立法人,包含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综合等机构。大中型以上技术负责人要副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大中小型人员不少于30、12、6人,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即使是委托代建等单位,均代表不了其责任和义务。

(二)立项手续

4.可研报告赋码、环评报告(表)的审批、规划意见、土地证明(土地预审意见)、节能及可研报告批复手续应齐全。报批稿需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在送审稿上进一步修改。批复后的可研报告,不准修改,修改需原审批单位审批。

(三)初步设计

    5.初设批复应附资金概算的核定,批复后如需修改,需向原审批单位报批。

(四)施工图

6.施工图纸需专家审查,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建筑物的质量标示牌应在施工图设计中标明。

(五)地质勘测

7.应有单独(或初设中单独篇章说明)编制的地质勘测资料,在设计变更较大时,尤其是建筑物位置的变化,需重新进行地质勘测,并注明勘测点,形成新的勘测资料。

二、招标投标

(一)招标

8.应向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编制、审查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发布公告、开标、公示时间要复核法律法规规定;要包含质量、安全(包括环保车辆)、农民工等约定。

9.招标完成后应提交评标总结报告。

(二)委托

10.应急防汛工程需向县以上主管部门(或政府)报告并批复后方可委托。

11.受托单位的资质、业绩应符合委托项目的规定要求。

三、制度制定

12.项目法人的职责、分工、档案、财务、安全、质量、廉政、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相关文件要通过正式文件印发。

13.制度的内容要符合实际情况,与每一个项目建设内容和相关的约定要契合,并能够严格落实执行。例如:安全制度有几十条,其中例会制度里标注过召开例会的次数要对应;制度中约定主持单位可有监理单位组织,法人现场代表参会的,是可以作为法人的例会支撑材料。

四、合同管理

(一)参建单位的履约管理

14.合同内容:合同中按照最新规定对履约保函、保留金、质保期、安全、环保、农民工等约定。

15.合同附件:要根据合同约定附相关附件,特别是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齐全。

16.合同日期:合同要在招标公示期、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后签订,若合同中对履约保函有要求的,需按照履约保函的日期签订。委托合同需在相关会议且上级批复文件后签订。

五、质量监督

17.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书在开工前向监督站备案。

18.开工前,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组织项目划分并上报监督站或主管部门,且取得确认意见。

19.验收工作计划需在工程开工后60天内报备,向主管部门(或法人验收监督管理单位)备案。

20.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编制安全备案书,并备案。

六、开工备案

21.项目法人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项目审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开工情况。

22.交桩,技术、安全交底: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现场交桩,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可包含安全交底,大型建筑物要单独做安全交底)。

23.施工图图纸会审等相关记录要签字盖章。

七、质量与安全管理

24.机构组建应有明确的质量、安全负责人,配备满足工程的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要明确。

25.应根据工程约定情况制定质量、安全目标和目标计划,并报备。

26.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内容要有奖惩条款,各参建单位应逐级签定责任书;各参建单位应签定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27.应制定工程质量、安全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质量、安全奖惩制度等。

28.应制定质量缺陷备案制度,并做好备案。

29.应制定质量、安全培训计划,有工作台账、记录、影像资料等资料。

30.应质制定质量、安全事故报备制度制度,并建立台账。

31.应审查参建单位安全资质、人员证书等。

32.应按规定召开质量、安全,并形成会议记录,有签字表、影像资料等,并建立台帐。

33.质量、安全生产保证的措施方案内容要与现场情况符合,有应急措施方案、应急预案等。

34.质量、安全检查应根据制度进行检查,建立台账,闭环管理。

35.建立非移动道路机械使用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36.应编制《度汛方案》、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家审查后报备,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防汛应急、消防等演练。

37.应进行风险点辨识,建立危险源分级风险管控清单--风险点、风险分级、事故类型、控制措施的设置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合。

38.开工前,第三方检测单位工程向法人提交质量检测方案,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八、资金管理

39.应制定资金支付程序,严格按程序由施工单位按合同和进度提报过程结算资料,经监理、项目法人及跟踪审计(如有)审核后支付。

40.结余资金的使用要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严格管理,属于财政资金的部分,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收回财政。

41.竣工决算报告应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编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

九、设计变更

42.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根据会商记录,编报四方工作联系单,注明设计变更的理由、内容、投资对比;由设计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监理下发监理指示后方可实施。

43.重大设计变更需要报原批复单位批复后实施。

十、档案管理

44.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手机归档工程档案资料。

十一、关于验收方面

45.隐蔽单元验收后方可进行下步工序,手续不全现象出现频次较高。

46.项目法人应在收到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47.各类文件、合同签订、开工、工程施工过程的时间节点易出现不一致问题。

48.工程实施过程中,用注意印章使用权限,不能均使用项目章。比如,施工组织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总工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竣工图印章尺寸、规格、内容应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要求。

供稿:桓台县水利局 李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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