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汛基本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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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汛:指江河、湖泊等水域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的涨水现象。 2.防汛:是指为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 3.雨量等级:通常,按照24小时内降雨量界定。 小雨:降雨量在0.1~9.9毫米之间; 中雨:降雨量在10~24.9毫米之间; 大雨:降雨量在25.0~49.9毫米之间; 暴雨:降雨量在50.0~99.9毫米之间; 大暴雨:降雨量在100.0~249.9毫米之间; 特大暴雨:降雨量≥250.0毫米。 4.洪水等级: 一般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小于10年的洪水(也就是小于10年一遇的洪水)。 较大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为10~20年的洪水。 大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为20~50年的洪水。 特大洪水:水文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含50年)的洪水。 需要解释的是:5年,10年,20年,50年,100年一遇的洪水概念。目前,一般按数理统计学方法描述某一大小洪水出现的“可能性”。如“50年一遇”,即为此种描述。“50年一 遇”可以理解为该大小洪水“隔50年出现一次”(重现),但要清楚,这种“隔50年”,不是确切意义上的,而是统计学意义上的。该大小洪水可能连续几年频繁出现,也可能100年也不 出现一次,但按该河流存在(河流出现至消亡)的历史时期而言,该大小洪水,平均“每隔50年出现一次。 5.洪涝灾害: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是因大雨、暴雨引起的水过多或过于集中,所形成的诸如水道急流、山洪暴发、河水泛滥、淹没农田、毁坏环境与各种设施等灾害现象。主要洪水类型:暴雨洪水、山洪、融雪洪水、冰凌洪水、溃坝洪水和风暴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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