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26号),将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生态修复区北侧边界调整为昌国路东延长线,西侧边界调整为冯北路及其延长线。同时,对控制区进行微调,控制区南部的西侧边界线主要参考现状道路,南侧边界线主要参考十化建区域太河水库三干渠。调整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面积约为122.52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3.95平方公里,生态修复区为32.48平方公里,控制区为41.11平方公里,缓冲区为34.97平方公里。核心区、生态修复区内准入负面清单行业中的工业企业搬迁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