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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节水优先”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9-10-12 16:30:4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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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水安全问题。2014年3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标志着节水成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今年4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于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分工方案》。目前,《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从上到下,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已把“节水优先”放在了水利工作的首位,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攻坚行动正在全面展开。

淄博是全国110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全市人均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32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九分之一,不足山东省人均水资源量的三分之二。我市不仅面临自然资源禀赋不足的问题,还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水生态环境脆弱、高耗水行业占比大、非常规水利用率偏低、节水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面对水资源匮乏的严峻形势,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宗旨,坚持走科学用水、文明用水、节约用水之路,不断强化节水措施,着力提升节水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计划用水管理、水平衡测试、节水型载体建设等节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全市用水总量99213万立方米,比2015年减少7700万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19.6立方米、14.3立方米,比2015年的25.9立方米、15.98立方米下降24.3%、10.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15年的96.1%提升至96.68%;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5年的0.646提升至0.65;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达到省控目标要求。2019年5月25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公布全国第九批“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我市榜上有名。

七大举措践行节水优先

一、制度规范促节水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最根本是要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了确保我市节水用水管理工作切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国家、省法律法规,先后制定颁布了《淄博市水资源管理保护条例》、《淄博市节约用水办法》、《淄博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节约用水管理法规制度框架体系,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

二、计划管理促节水

计划用水管理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战略举措,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我们把计划用水作为节水管理的核心工作,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居民自备水用水户以及年使用6000立方米以上公共管网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管理。用水计划实行分级管理,在市级层面上,将市级管理户的用水计划全部纳入市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受理,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让用水户“零跑腿”、“一次办好”,实现了用水计划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定额管理促节水

用水定额是评价一个行业产品用水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已颁布实施的国家、省及相关行业用(取)水定额作为重要的管理决策依据。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把新、改、扩建项目取用水是否满足本行业先进的用水定额作为判定用水合理性的主要标准。在用水计划核定中,把用水定额作为制定用水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在水平衡测试和节水载体建设中,把用水效率是否满足用水定额要求作为节水评价依据。

四、技术支撑促节水

我们把水平衡测试作为节水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引导用水单位积极开展测试工作,进一步摸清了用水单位的用水现状,准确评估用水水平,促进取水许可的后续管理、用水计量的监督管理和污废水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动节水载体创建,提高用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截止目前,我市累计已有467家企业(单位)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工作,开展次数最多的已达到第9次。通过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进一步促进了用水单位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实现了节水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多赢局面。

五、典型示范促节水

近年来,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城市建设,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节水型社区、节水型机关、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树立节水典型标杆单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带动社会各界节约用水。截至目前,全市1家企业被评为国家节水型标杆单位和水效领跑者;87家企业被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15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节水型单位;48家居民小区被评为省级节水型小区;62家单位被评为市级节水型机关。在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中,张店区、淄川区、桓台县、沂源县先后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并顺利通过水利部、省水利厅组织的技术核查和现场验收。目前,我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了50%,位居全省首位。今年,我市其余4个区县也提交了申报材料,我市有望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域覆盖的地级市。

六、强化宣传促节水

节水不但需要政府部门推动,更需要社会公众发挥出自身的内在动力。我们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结点,组织开展了节水辅导员进校园、节水杯绘画比赛、“共享·水·文明”征文比赛、校园足球联赛、节水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节水宣传活动。在今年8月26日-9月15日,举办了节水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向全市人民发出了节水倡议,受到了广大市民朋友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参与,共计70322人次参与了此次答题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对节约用水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广大群众节约用水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节水的积极性,节约用水理念日渐深入人心。

七、创新驱动促节水

近年来,受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委托,市水资办多次承担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专题,先后完成了《典型地区计划用水管理现状分析》项目、国家标准《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修订研究项目、《计划用水指标科学核定方法研究》等项目研究,均提交了高质量的成果报告。在项目成果中,充分融入了我市计划节约用水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为其他省市做好计划节约用水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借鉴,受到了水利部领导专家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节水优先”的理念,坚持把“节水优先”贯穿于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提能力补短板,以制度规范、典型示范、强化宣传促节水提效率,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强监管树形象,推进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国家节水行动深入实施,不断巩固提升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为助力淄博转型发展、加速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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