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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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地址: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 联系电话:0533-2772607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值班、信访、信息、宣传、督查、调研、会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应急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及业务工作考核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耍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人事科 地址: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 联系电话:0533-2778712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考核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水利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科技创新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财务审计科 地址: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 联系电话:0533-2771906 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市级水利资金以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协调落实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规划建设科 地址: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 联系电话:0533-2778745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审核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提出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蓍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市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县、跨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
城乡供水科 地址: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 联系电话:0533-2778734 2772889 3151116(农水监督) 起草全市农村水利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农村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水利与渔业科学技术推广、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水政与行政许可科 地址: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 联系电话:0533-2778795 (服务窗口 2306882 2772010) 负责组织起草水利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政策;承担局机关重要行政决策、重要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跨区县的水事纠纷,监督指导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水利普法宜传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有关制度、程序等,指导全市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行业监督管理科(挂水利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地址: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 联系电话:0533-2770867 负责监督指导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南水北调和引黄供水及其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湖长制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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